张店区检察院伊澍检察长办理司法救助案并公开听证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透明度,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细落实,3月25日,陈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在淄博张店区检察院举行。听证会由张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伊澍主持,值班律师以及邀请的3名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
司法救助案情:救助申请人陈某某多年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10根肋骨骨折、左腿韧带断裂,肺部受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但交通事故肇事人胡某一直拖延赔偿。无奈之下陈某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法院对该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进行审理后,判决胡某赔偿原告陈某某因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但判决生效后,尚有较大数额的赔偿金未赔偿到位。后虽经法院多次执行及协商,至今一直没有赔付。

陈某某现腿部伤情导致无法劳动,后续入院治疗花费靠亲友接济,儿子患有先天性白内障,妻子患有“三高”、面瘫,一家人生活面临因案致贫的困境。
调查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承办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核实,向陈某某解读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及时告知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司法救助申请。陈某某提出救助申请后,张店区检察院及时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后,启动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程序。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司法救助工作原则及办理程序,并发表承办审查意见。申请人陈某某宣读了司法救助申请书。

三名听证员休会评议后,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认为陈某某申请救助的情形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意予以救助。同时对本次公开听证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听证会让大家切实感受到了检察温度,达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人民监督员说:“这次司法救助案件的公开听证,程序公开公正,切实让被救助人真切体会到司法温情,彰显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与公开性。”
为了确保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的实效,张店区检察院将“五步法”运用到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的全过程。
一审:会议开始前,人民监督员认真审阅案件材料,充分了解案件基本情况。
二听:人民监督员当面听取案件承办检察官对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的介绍,拟处理意见,听取被救助人对司法救助决定的意见。
三问:人民监督员围绕关键问题对案件承办检察官、被救助人所在村居负责人等进行详细询问和了解,得到真实具体的情况反馈。
四议:人民监督员在全面掌握案件情况的基础上进行闭门评议并依法独立发表监督意见,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五释:创造性增设释法说理环节,案件承办人与人民监督员分别对救助决定进行法、理、情交融的分析,便于被救助人等听证参加人了解司法救助的条件、标准方式和工作程序,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
近年来,张店区检察院立足检察办案“三个自觉”,积极主动为民司法,为民办实事,把公开听证“五步法”作为深化检务公开的重要形式,推进公开听证常态化,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