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1月21日在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21日在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2019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落实、稳进、提升”的工作总基调,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建设过硬队伍,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提升。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在营创法治营商环境、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中体现检察担当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6次、研讨交流8次,走访调研60次,形成调研报告6份,征求意见建议23条,查摆整改问题131项,在学思践悟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遵守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重大案件、重要工作部署及贯彻落实举措,及时向区委、市检察院报告16件次。在区委政法委领导下,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会签加强协作配合创新办案机制的各类文件4个。
积极营创法治营商环境。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断,出台《关心关爱企业家营创法治营商环境的六条措施》,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组建民生、民企和未成年人保护3支志愿服务队,走访民营企业35家,发送《服务民营企业典型案例》手册2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帮助46次。在办理淄博某物资公司李某、石某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认真执行最高检察院《关于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执法司法标准的意见》,对有关人员依法不批准逮捕,建议公安机关及时解冻账户,建议法院适用缓刑,维护了企业的正常运营,被省检察院评为经济犯罪优秀典型案件。
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坚决打击涉众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嫌疑人28人,起诉40人。对涉及会员61万余人,涉案金额近10亿元的张某某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从快批捕10人,起诉20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厉惩治食品药品犯罪。对销售注射盐酸肾上腺素生猪的刘某、方某等人依法批准逮捕、提起刑事公诉、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刘某等人分别被判处2到4年不等有期徒刑、4到8万元不等的罚金、职业禁止,并在主流媒体公开道歉,保障了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倾情服务精准脱贫。结对帮扶贫困户39户,帮助“第一书记”挂包的房镇镇房西村,协调改造供热管网。帮助1个班子软弱涣散村,强化了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全力以赴保平安,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履行检察职能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公安机关会签《关于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加强协调配合的实施意见》,批捕涉黑涉恶犯罪3件5人、起诉3件16人,合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破袭战”。坚持 “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督导9次,督查整改问题15个,移送案件线索15个,移送“保护伞”线索1个,发出《检察建议书》9份,最大限度地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
深化平安张店、法治张店建设。严把批捕起诉关,共批准逮捕446人,不批准逮捕132人,提起起诉1504人,不起诉40人。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起诉危险驾驶犯罪849人,占56.4%,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138人,占9.2%,故意伤害、抢劫等暴力犯罪125人,占8.3%,有效遏制了相关犯罪多发的势头。主动与监委有效衔接职务犯罪工作,提前介入调查5次,决定逮捕4人,提起公诉8人,已判决7人,追回赃款630余万元,为反腐败斗争贡献检察力量。
全面推进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坚持优先保护、特殊保护、双向保护,起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21人,对涉嫌轻微犯罪且有悔罪表现的1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会同区教育和体育局认真落实最高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20名员额检察官在检察长带领下,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10场次,到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现场教学9场次,受教育人数1000余人。
助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法治思维、有解思维,受理来信36件,接待来访77件109人,信访事项全部依法妥善解决。把最高检察院“群众信访事项件件有回复”的要求真正落地落实。坚持讲力度、讲温度,司法救助因案致贫受害人及其家属20人,发放救助金16.5万元。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及时总结分析刑事犯罪的特点规律,呈报《刑事犯罪分析报告》《危险驾驶罪分析报告》《未成年人犯罪分析报告》等调研报告,向有关单位发出综合治理检察建议54份,服务领导决策,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圆满完成建国七十周年安保维稳任务,实现检察环节赴省进京零信访。
三、凝心聚力抓监督,在客观公正、主导引导、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中维护公平正义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确保无罪不受刑事追究、有罪受到公正惩罚、人权得到有效保障。通过刑事立案监督,督促立案13人,督促撤案14件;通过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3件,追捕追诉13人;通过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5件。马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经审查认定,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做到不枉不纵,昭示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28件。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经建议依法变更强制措施36人。
发挥主导引导作用。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一个案件一个事项由同一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全程办理,强化刑事案件退查提纲说理,退回补充侦查同比减少18.8%。实行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简案速办、疑案精办,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572人,自9月份以来适用率达80%以上。针对危险驾驶案件数量倍增趋势,实行公安集中移送起诉、检察集中提起公诉、法院集中审理的“三集中”办理机制,并探索了“刑拘直诉”办案模式,优先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对121名危险驾驶案被告人集中提起公诉,提出的量刑建议采纳率达100%。
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健全完善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多元化监督格局。提请民事抗诉3件,发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检察建议19件,通过释法说理促成当事人服判息诉6人次。对区财政局与某公司财产损害纠纷一案,提请抗诉意见被法院采纳,避免了220余万元的国有财产流失。建立“公益诉讼观察员”机制,发出35件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已获法院判决支持。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服务城市管理,督促拆除违建,规范网络餐饮服务,治理建筑噪音污染。联合区文化和旅游局对浮山驿遗址、张店侵华日军战俘集中营旧址两处省级文物进行保护修缮,实现监督效能最大化。
四、从严治检强素质,在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的司法实践中锤炼“铁一般”的队伍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政治建设为引领,营造大抓落实、狠抓落实的浓厚氛围,强化班子的“头雁效应”,在忠诚担当、创新争先、用心务实、阳光干净、团结坚强上做出表率,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8场次,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8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研究意识形态工作6次,组织廉政教育活动12次,进行廉政谈话150余人次,赴红军师师史馆等地举行主题党日8次,深入嘉亿社区开展“双报到”系列活动。认真执行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三个规定”,严格落实高检院相关备案制度,自觉接受经常性的督查检查。对上级巡视巡查区委反馈的问题,认真自查自纠,保证整改效果。积极开展“六治”专项行动,组织检务督察12次,发现并整改“庸懒散慢拖瞒”问题15件次。机关党委牵头抓总,强化五个支部五个特色建设,被评为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确定为党建工作“示范点”。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强化接受法定监督的意识,提升检察履职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提请任免法律职务7人,积极配合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定期报送工作动态12份。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发出征求意见信500余份,征求意见建议11条,在依法履职中倾听和回应关切。拓展监督深度广度,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出庭公诉工作监督和羁押必要性案件公开审查。听取律师意见126次,接待律师阅卷271人次,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各界代表参与活动200余人次。推进阳光检务建设,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851条、重要案件信息373条、公开法律文书1073份。
着力推进检察履职能力建设。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完成重塑性机构改革,同步推进改革 “精装修”,设立12个新型办案组织和5个专业化办案团队,释放改革活力,倒逼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240件,是上年的3.3倍。分层分类分岗组织各类培训21次,轮训人员300余人次。2人被高检院检答网吸收为解答组专家,6人入选省检察院专业人才库,全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马彦伟等26人次受到上级表彰。圆满完成全省基层院司法警察改革试点任务。检察动态、经验做法被新华网、检察日报等各类媒体采用500余条。连续13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连续9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连续5年在全区目标管理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单位。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服务全区重点工作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和办案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围绕区委“三三四”工作部署,大抓落实,狠抓落实,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我区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实际工作中,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坚持讲政治顾大局,服务发展保障民生。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始终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聚焦全区中心工作,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服务高质量发展。对接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提供更优更实的“检察产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坚持强主业促发展,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坚持宪法定位,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紧紧依靠区委的坚强领导、紧紧依靠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紧紧依靠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共同支持,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实现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
三是坚持找差距抓落实,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狠抓司法责任制落实,做到敢担当善作为,强化“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工作理念,促进履职能力现代化。坚持抓班子带队伍,着力锻造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人代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以“过得硬”“求极致”的标准履职尽责,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幸福美丽张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